Friday, August 20, 2004

旅行的意義

旅行最大的意義是在某一個特定的時空裡, 你做了另外一個人.
但最要緊的是, 你知道你這個身份經歷是有終結的一天。

不是嘛? 在香港, 我們總不會跟陌生人談話. 但是到了外地, 每一個人都變成了我們傾談的對象.
因為我們知道我是一個過客, 我跟這些談話的對象不會有長久的關係.
我可以把我最好的一面盡量暴露他們之前, 就算是裝也可以, 因為這關係不會太長.
這個過客的身份, 使得我們做什麼都格外投入, 對什麼都格外有興趣. 因為我們知道, 它們都不會長久.
所以在短短的幾天裡, 我們反而真正的生活過, 真正的享受人生.

回到香港, 一切都不同了.
我們變回了一個真實的人, 不再是過客.
這裡, 我有了身份, 形象. 我跟周遭不再是客體與客體的關係, 而是主體與主體的關係.
一切都進入了我, 一切都跟我有關係.
我不會再跟坐在我身旁的巴士乘客談話, 因為我是一個真實的人, 他也是真實的人.
一旦對話, 關係就建立了. 但我們沒有想過要建立關係, 所以, 根本不需要接觸.
所以, 我們願意對遊客友善, 但對本地人冷漠.

所以, 旅行的意義在於, 我們要定期脫離我們的軀殼, 做個沒有身份的客體, 去真正感受這個世界, 讓我們的靈魂可以得到安歇.

p.s.陳綺貞也有她的道理, 男朋友長期在女朋友身邊, 反而不能真實的認識她, 要到外面旅行, 做個客體, 才更真正認識她, 更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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