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是2047?
如果你還未看《2046》, 而又打算將會看的話, 這篇文章, 最後待你看罷電影後才閱讀好了.
(這篇文章其實一早寫好, 本投稿報章去了, 但過了多日, 仍未見刊登, 應該是失敗了, 只好在這裡讓他重見天日.)
《基本法》保證了香港回歸後五十年不變,那剛好是2047年。王家衛偏偏卻選了這個不變承諾完結前的最後一年:2046,作為電影名稱。為什麼?
主角周慕雲是個報紙專欄作家,《2046》是他創作的科幻小說,講述有一班可以開往2046年的列車,載人們到達2046的國度,在那裡可以找回失落了的記憶。但是沒有人知道這究竟是不是真相,因為從來沒有人從那裡回來告訴過大家。木村拓哉飾演小說的男主角,他到了2046,以為愛人會在那邊等他,結果卻讓他失望而回。
他是不是找不到愛人?還是愛人沒有他所預期的不變?還是他和愛人一起了,卻沒有勇氣跟她走向2047,面對一個不確定的將來?我們不確定。但是木村拓哉既然從2046出走,這就說明了,那個所謂的不變的未來世界,並非他想像中的美好。對於這個只懂沉醉於過去的主角,他既然不能面對任何異於過去的改變,就只好帶著傷痛,重回時光列車,寧可跟車上的冰冷機械人相愛。
「2046」的好處在於它的不變,保存了美好的過去。對於周慕雲,「2046」是跟舊愛人蘇麗珍(張曼玉飾演)歡愉過的房間號碼,象徵著過去的美麗時光。所以,「2046」雖然是未來,但準確來說,它只是對過去的投射,是重見於未來的昔日花樣年華。「過去」失落了,「當下」痛苦,只好憧憬「未來」;但是這個「未來」只是線性時間上的定義罷了,並沒有敞開可變的內容,而只是對過去的複製。
回歸以後,很多人都談論香港的未來。但不幸地,香港有很多周慕雲,對於未來的憧憬,只停留於對過去的複製,希望香港真的五十年不變,在未來的時間,延續過去的風光。尤有甚者,過去社會上的權貴們,更設法讓他們的特權不變,讓他們的既得利益不變,讓香港的殖民社會本質不變。把過去不斷複製,一直到2046,然後,香港最好就冰封起來,永遠去不了2047。他們沉醉在2046,根本沒有興趣探究2047。
周慕雲終於有勇氣把小說名字改作《2047》,寄給日本的靖雯。靖雯卻嫌小說結局太悲慘,希望他可以改一下。周慕雲拿起筆,想改,但銀幕上卻打著文字:「一小時後」、「十小時後」、「一百小時後」,鏡頭上的他始終下不了筆,一動也不動。對於2047,他顯得無能為力,寫不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結局。
畢竟,只懂埋葬記憶,而沒有好好處理過去的人,不會有能力想像未來。所以,只有2046,而沒有2047。
香港人,你有勇氣寫一部《2047》嗎?
後話: 剛寫完這個post後兩小時, 就收到報章的電郵, 說明天會刊登這篇文章, 真是的!!
後備
摩連迪斯可謂史上其中一個最慘情的球員. 球技了得, 士哥頻頻, 但皇馬竟然要他長居後備. 上年借往摩納哥, 打出成績, 在歐聯賽事更倒戈打敗皇馬, 一雪不得志的屈屈. 皇馬見他表現出色, 要他回巢, 大家以為皇馬痛定思痛, 定會給他更多正選機會, 但原來皇馬心理變態, 叫他回來, 不是叫他踢波, 只是送張免費球票給他, 安坐後備席, 欣賞皇馬的七條煙表演. 有魯爾加朗拿度, 摩連迪斯要做後備都情有可緣, 但當朗拿度受傷, 正選竟然是奧雲而不是摩連迪斯, 就足見皇馬是有心"玩"他了.
不過, 不知有多少球員可能比摩連迪斯更慘, 我們連他們的名字也叫不出. 你會是其中一員嗎?
你每天都依教練的吩咐, 準時開操, 訓練異常投入, 滿身是汗. 人家吃飯了, 你說要加練, 少吃半小時又如何? 訓練完畢, 你說未夠喉, 又要加操, 練多一小時才可以收工. 球員們夜晚去蒲, 你說不必了, 寧願早點休息, 好保持狀態. 到比賽的日子來臨, 正選的名單再次讓你失望, 但你沒有氣餒, 在場邊積極熱身, 只待教練一聲號令, 就入替正選. 果然, 真的有球員受傷了! 你望向教練, 準備以堅定的眼神去回應他的邀請. 但你的期望落空了, 因為教練說要鞏固防守, 叫你忍耐一下. 不久, 球隊落後了! 你以為可以上陣, 為球隊追平, 但殊不知, 你卻告之不能配合教練心中的戰術部署, 又輪不到你. 最後, 球隊終於反先了! 你心想, 教練總可以讓我落場試試腳吧, 但想不到, 那新來的十八歲小伙子卻已脫去外套, 準備入場了, 教練說, 總要給新人機會嘛. 這樣, 換人名額滿了, 你再一次只能做坐上客, 教練過來, 苦口婆心叫你繼續好好練習, 等待下一場比賽來臨, 總有機會的! 你只能報以生硬的微笑.
摩連迪斯總叫曾經能證明自己的實力, 但你就連證明自己的機會也沒有. 久而久之, 你不接受也不行了, 自己其實真的未曾努力, 水準未夠班, 技不如人, 於是只好繼續努力操練自己. 一天, 你照照鏡, 看見幾根白頭髮, 但好像一場正式比賽也未踢過, 卻要宣佈掛靴了.
實驗
友人修讀心理學課程, 要交功課, 邀請我參與實驗習作, 扮演一個陌生人, 跟一個兩歲小女孩玩耍, 讓友人可以觀察女孩的行為.
起初, 女孩的媽媽也在, 一起玩. 不久, 待我加入後, 女孩的媽媽就俏俏走了. 小女孩最先不以為然, 也樂意跟我玩, 但當她發現不見了媽媽, 就大哭起來. 教會傳道人發現, (實驗的場地就是我的教會)不忍心看見女孩哭得要死, 就介入了, 抱起小女孩, 安慰她, 邊說: "太殘忍了". "實驗"就這樣子被破壞了.
事後, 小女孩的媽媽跟一些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都說, 傳道人太緊張了, 不應該介入. 小朋友, 哭一哭, 就沒事了, 破壞了正經事. 當時, 我也覺得他們說的對.
但是, 反省過來, 我蠻贊成傳道人的做法.
因為整個過程, 我們為了實驗的目的, 出賣了小女孩的感情. 我們是否真的有權利, 利用一個人的情感, 為我們服務? 縱然實驗的目的是善意又如何? 換轉了我們是小女孩, 我們又會有什麼反應?
這令我想起多年前我的一宗"惡行".
那年教會團契的退修營由我負責, 地點是東涌的渡假營. 最後一天晚上, 我們到了東涌市中心吃飯, 晚飯過後, 就要回營地舉行晚會. 但是回營地途中, 我們才發現一個女團友不見了.
起初, 我們只以為她去了買東西之類, 但是等了很久, 也不見她, 打她的手提電話又接不通, 我們才開始急了. 我們決定, 兵分兩路, 一隊人回營地等, 另一隊人繼續在市中心找.
時間不斷的過, 女團友始終沒有出現. 有弟兄姊妹開始祈禱, 希望她平安無事. 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向壞的方向去想. 我們急得要命.
一個小時多, 女團友突然出現. 她回來, 卻沒有說為什麼突然失縱了.
她在眾人面前坐下來, 先發言的卻是我.
我跟大家說, 剛才大家經歷的, 就是我為大家預備的"晚會"內容了. 大家呆若目雞. 我解釋, 女團友的失蹤, 其實是我跟籌委們所佈的局, 目的是讓大家經歷一次"愛弟兄姊妹"的實驗.
聽罷, 沒有人懂得回應. 各人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剛才眾人付出的緊張, 憂累, 擔心, 原來只是一個實驗! 有人情緒控制不了, 放聲大哭. 有人面對不了我和籌委們, 憤然離開了會場.
到那個時候, 我才知自己犯了大錯, 但是, 卻不能挽回了. 我出賣了弟兄姊妹的感情, 就算我的動機有多善良, 又有什麼用? 我仍然是欺騙了他們, 利用了大家的真情.
那一晚, 過得很長.
翌日, 我和籌委們跟大家道歉, 承認好心做壞事, 做了天下間最愚蠢的行為. 過了個多星期, 大家的情緒才慢慢平息, 真正原諒了我們.
那一次之後, 我告訴自己, 以後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人的情感, 玩不得.
今天的實驗, 讓我再次反省這個問題. 如果我們覺得這個小孩的實驗, 跟我的"惡行"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可能就是, 我們根本不當小孩是個真正的人看待, (正如英文裡, baby的代名詞是it一樣道理) 所以, 小孩的情感, 利用一下, 也無妨.
p.s. 友人, 如果你看了這篇文章, 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 請告訴我.
瑣事幾則
1.
看到新聞, 說長毛在國慶儀式上, 趁董建華致辭時, 大喊"平反六四, 還政於民". 事後, 警務處長李明逵說: "應該在適當場合做適當的事", 面露微笑, 有點老師教導頑劣學生的味道.
原來, 討伐殺人犯, 還死難者清白, 都是要談"適當不適當"的... 這個"適當不適當", 我希望我永遠也學不會...
2.
讀了一則跳樓新聞.
一個失婚婦人跳樓, 殊不知, 她跳下去, 死不了, 卻跌在下一層人家的露台上, 只受了輕傷. 露台女主人望出窗外, 發現受了傷的婦人, 立刻意會到她可能是從天台跳樓下來, 誤墮這裡. (或許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所以女主人有此聯想).
女主人問: "你跳樓?"
失婚婦人: "我跳左啦!"
笑片一樣.
3.
今天明報世紀版, 有一篇文章叫"選舉, 勁歌, 頭條", 作者叫"榮燕". 原來, 那個"榮", 就是我. "燕"就是我碩士班的舊同學. 事緣上星期, 我和燕跟一位朋友吃飯, 席間討論起選舉來, 他回家後, 就把討論內容寫成了這篇文章, 還用了我們二人的名字作筆名.
這事令我記起, 中二時的我也曾成功投稿明報, 是一幀漫畫. 現在, 我還記得內容, 是一個醫生, 把一個電掣誤當為耳診器, 把病人電死了.
中二的我, 已經有點兒變態.